评比指标——33管理制度
网站管理规章制度
昆山高新区紫竹幼儿园
学校网站依托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 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 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管理 各教师负责信息的采集,教导处审核。教科室、教导处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发布学校信息。
四、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上级文件、教育新闻、校园新闻、国内、国际要闻、教学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五、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审核。
六、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2、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4、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昆山高新区紫竹幼儿园
为了确保网站安全,特制定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校园网的安全,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必须实行实名制,没有采用实名注册的用户一律删除。
2、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网络中心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教管办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网络中心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网络中心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负责(殊用户除外)。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学校校园网的基本政策。学校校园网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遵循先报审批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的情况,请立即通知网站管理员。
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学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版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学校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站解释权归东莞市石碣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信息发布和资料上传审核制度
昆山高新区紫竹幼儿园
为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学校信息,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校概况、学校领导、学校机构设置、学科建设、组室设置及学校新闻信息等。
2、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工作电话,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人才信息,招生、毕业等工作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上网公开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的方法与要求
1、各组室要有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固定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在校园网主页上建立Web网页,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
2、各组室必须经常检查并完善各自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3、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可配备学生网管员指导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4、各组室更新和上传的内容须保留备份,保存信息应遵循准确、完整、分类保存、便于查阅原则。
5、各组室主责的内容由各组室自行管理,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现象。
6、信息上传需经信息中心审核同意,并由信息员保留原始记录。重要信息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7、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上网:
⑴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
⑵以学校的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
⑶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
⑷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
⑸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⑴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⑶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⑹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⑻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⑼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9、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三、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